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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业务传帮带,资源共享促提高 --矿区分院开展传导式培训

时间:20-11-04 10:40:45 来源:  作者:谢刚 点击数:

 检察业务传帮带,资源共享促提高 --矿区分院开展传导式培训

为贯彻落实传导式教育培训要求,创新教育培训工作方法,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强化教育培训效果,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11月4日,矿区分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开展了分院第二次传导式培训。党组成员董永刚主持会议。



会上,参训干警根据“2020年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培训班”的参训成果和心得,结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从网络犯罪的理论知识、新型网络犯罪立法及其应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证据审查和预防人工智能犯罪、数据侵权等方面出发,具体阐释了网络犯罪的前沿热点问题和司法实践中证据审查的难点问题,通过传学讲学切实提高了培训质量,促进了培训成果高品质高效率转化。

董永刚在会议上强调,传导式培训对教育引导干警珍惜培训机会、提高参训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干警要继续积极践行“学员即教员”理念,坚持长期开展传导式培训。一要通过开展传导式培训了解差距,认识不足,深入剖析分院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的短板,通过培训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将培训所学习到的先进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二要有计划地安排参与培训的干警开展传导式讲学,充分发挥传导式优势,通过身边同志讲学增强代入感,强化知识的吸收提炼,主动融入培训氛围。三要继续通过专题讲座、业务条线集中授课等形式积极开展传导式培训,把传导式培训形式常态化、制度化,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不断提升干警专业化水平,推动分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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