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简报
矿区分院“集中学习+自主学习”
确保学习教育实现全覆盖
矿区分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启动以来,分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严格按照省院统一部署,对标对表学习教育环节目标要求,全面铺开学习教育环节阶段任务、计划安排,坚持“四定”开展工作,以扎扎实实的学习成果推动分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有序有力开展。
一是“定责任”,扛牢责任紧链条。学习教育环节时间紧、任务重,为注重质量效果,坚决杜绝学习教育简单化、形式化,解决学习教育“谁来抓”的问题,领导小组经反复修改定稿,制定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计划》,制定下发学习任务清单,列出每周每日学习安排,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计划要求带头开展专题讨论、围绕主题研讨,压紧压实分管责任,构建领导小组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联动机制,初步形成“面上全部署、线上全链条、全局一盘棋”的学习教育工作体系。
二是“定学员”,全员覆盖促共鸣。领导小组将聘用制书记员纳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范畴,通过与在编干警同步配发学习资料、同步组织政治教育、同步开展党纪教育、同步贯彻学习计划、同步检验自学成果的“五同步”工作法,引导聘用制书记员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掀起全院学习热潮,进一步激发干警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阶段全覆盖。部分出差办事人员无法按计划开展学习教育的,需在返回时及时进行学习补课。
三是“定课程”,精选搭配合要求。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4本指定书目列为必学科目,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阶段紧密结合,用好用活党史学习教育红色资源,持续深入学习《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重要著作,专题学、对照学、换位学,确保学习内容规范统一不遗漏,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四是“定模式”。科学部署提效果。领导小组根据分院工作实际,制定个性化“课表”,充分利用干警碎片化时间,实行工作日上午、下午各学习1小时,扎实开展集中学习;休息日安排学习目标和指定书目,积极引导干警自学的“1+1+x”学习模式,坚持每日记录学习情况,不定期以个人研讨交流形式抽查自学成果,做到集体学习有部署、自主学习有重点、研讨学习有感悟,进度不断档,学习不掉队,切实防止学习“内容零碎、不成体系”的问题,努力实现“1+1>2”“1+1=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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