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矿区分院党组聚焦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总体规划,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站位更高、工作更实、要求更严、保障更好”为导向,深耕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以“攻坚破零”行动为抓手,精施策、重落实、强作风、求实效。在省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市州兄弟院的大力配合下,对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开展了首次综合性专题调研。在持续近两个月的实地调研中,矿区分院与各市州兄弟单位初步完成了检察实务与理论政策的探索实践,形成了互帮互助、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更好地促进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向纵深发展。





“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凝聚共识,互学互鉴,破除难点,疏通堵点,共同创造适合涉环资类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开展的良好司法环境……”在矿区分院全省涉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调研部署会上,院领导明确了此次调研的出发点。2022年4月,分院正式印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对全省14个市州检察院、市州所在地基层检察院、相关法院以及生态环境、林业草原、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集中专题调研,并在文件中明确调研目的、调研对象、调研内容及组织步骤等。随着调研“路线图”正式出炉,从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到因地制宜规划主要调研任务,再到组建由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的调研团队,以省委省政府两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司法改革方案》和省院56号文件为理论支撑,一场“解剖麻雀”式的精准调研在全省铺开。2022年5-6月,调研团队分2组,先后赴天水、平凉、庆阳、定西、陇南、临夏、甘南、白银、武威、金昌、酒泉、嘉峪关、张掖、兰州等14个市州检察院及市州所在地基层检察院,下沉一线,求计问策,以实际行动汲取集中管辖工作鲜活力量。





“当前集中管辖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如何?在贯彻落实上级院决策部署上有没有亟待解决的难点堵点?检察官配备以及经费保障方面有没有在集中管辖工作上适当倾斜?对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是否存在认识分歧?……”在全省14场集中管辖专题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总会追问这些问题,通过听取各地关于集中管辖工作的经验介绍、与集中管辖基层院干警进行交流研讨、征求当地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建议等,凝聚共识,互学互鉴,深入了解了各市州检察院及市州所在地基层检察院集中管辖工作基本情况,也深刻剖析了新形势、新任务下集中管辖工作面临的新难题、新挑战。经认真梳理,调研组将调研中发现的难点堵点归纳为3大类9方面问题,如批捕职能发挥不充分,案件办理流程不明确,司法鉴定机构少、费用高、周期长,规定的管辖范围和对下指导的内容不明确以及提前介入侦查、立案监督、审查逮捕职能发挥不力,导致捕诉阶段存在异地羁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两个检察院出庭等,由于集中管辖工作执行不到位造成了司法资源浪费。下一步,调研组将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调研材料向省院汇报,从顶层设计上建立健全集中管辖案件办理中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形成问题发现、分析和跟进解决为一体的闭环模式,不断深化涉环资类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努力开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工作新局面。





“各兄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令我们深受启发,城关区院新媒体工作室、金川区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平凉市院功能用房建设、庆阳市院马锡五式检察工作室及党建业务‘双提升’的部门党建品牌建设等,既有崭新的现代气息,又与检察业务相互交融,成效显著,令人震撼,每到一个兄弟院,都会发现值得我们学习的特色亮点!”在各地实地观摩后,调研组发出了由衷赞叹。调研中,调研组参观了各地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检察融媒体中心、未检工作中心、检察文化室、党建活动室等功能区域,实地了解了各市州检察院及市州所在地基层检察院的基础建设、人员配备、保障措施等情况,与各地干警交流了有关“两房”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意见,学习了兄弟院在基础固检、队伍强检、党建兴检、文化育检等方面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调研组成员一致认为,学习交流为矿区分院开展相关工作增长了见识,开拓了眼界,提供了工作思路,指明了前进方向,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下一步,分院将以事在人为、路在脚下的胆略,充分借鉴各兄弟院工作经验,积极争取省院及相关部门政策倾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实施,推动矿区分院基础建设实现新突破。

深入一线摸实情,调查研究取真经。本次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调研,系统总结了全省涉环资类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开展以来的落实成效、经验举措和存在问题,收集了意见建议,为矿区分院全面履行集中管辖和业务指导职能奠定了坚实基础。矿区分院将继续开拓进取、砥砺前行,在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全面带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持续巩固分院在法律监督体系中发挥的特殊重要作用,为保护陇原大地绿水青山提供坚实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