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检察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是打开法律监督新天地的“金钥匙”,是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的重要依托。为全面贯彻最高检“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不断推进矿区分院数字检察建设,推动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2月28日,矿区分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分院数字检察建设作出具体安排。
会议决定,成立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数字检察协调小组,把数字检察列为“一把手工程”,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新超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解决数字检察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分院办公室负责人为主任、1名员额检察官及2名综合部门、技术信息骨干为成员,专职负责数字检察具体事务,坚持专班制、项目化、清单式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争先进位、守正创新,全面推进分院数字检察建设。
罗新超指出,近年来,矿区分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学习贯彻最高检关于数字检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推进分院数字检察建设提供了良好土壤。下一步,分院全体干警要把数字检察作为前瞻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刻认识到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迈向现代化的“船”与“桥”,是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与引擎,建立数字检察办案主力军意识,以“数字革命”助推矿区分院检察工作现代化,彰显矿区分院在新时期、新征程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