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实践是理论的源泉。检察理论研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矿区分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实践中求实,在检察理论上求真,不断推进分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年8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与兰州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甘肃政法大学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联合组织开展“新时代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理论文章征集活动。期间,共收到检察人员、两个高校研究基地师生投稿49篇。经过严格程序,层层筛选,评选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6篇。其中,矿区分院投稿的3篇理论文章分别获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占获奖文章总数的四分之一!
哪些文章和作者获奖?
一起来看吧
《从试点改革步入正向发展:以跨区划公益诉讼检察机制推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构建》
三等奖(1篇)
优秀奖(1篇)
《我国证券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研究》
作者:刘 静 满红位
单位: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
下一步,分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大兴检察理论研究之风,精心组织动员,提高研究质量,注重成果转化,为助推分院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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