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公示公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 关于公开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 志愿者的公告

时间:23-04-27 10:02: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新要求,强化公众参与,打造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结合分院工作实际,现面向全省范围内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汇聚公众力量,让热心公益保护的人士,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贡献自己的力量。现将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台简介

为解决检察公益诉讼案源采集难、线索发现难、成效跟进难等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组织研发“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该平台宗旨为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是集公益诉讼线索提报、线索评估、专业咨询、参与听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平台。人民群众通过注册平台成为公益保护志愿者,发挥广大志愿者热心公益、专业特长等优势,结合所在区域实际情况,反映发生在身边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成为检察机关的办案线索。在检察机关的指导下,通过该平台协助检察机关履行公益保护职责。

二、招募人数

诚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20名。

三、招募条件

(一)“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乐于奉献,具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时间精力;

6.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一定认知或者具有发现公益受损线索的便利条件。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优先招募社会责任感强,具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或法学等专业背景领域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因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行政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不得担任志愿者情形的。

四、履职条件

(一)公益保护志愿者通过下列方式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1.发现、提供、反映公益损害的问题线索;

2.见证公益诉讼勘验物证、现场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等活动;

3.发挥知识或专业特长为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咨询;

4.参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听证;

5.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跟踪观察;

6.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评价;

7.参与公益诉讼宣传相关工作;

8.参加公益诉讼相关培训;

9.参加公益诉讼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10.对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参与公益诉讼其他相关工作。

(二)表彰与培训

1.志愿者经审核聘用后,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颁发志愿者聘书。“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体现自愿的公益属性,本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支持办案、成效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

2.本院将根据上级检察院工作安排,组织对成功注册的公益保护志愿者进行公益诉讼相关知识以及技能培训。

五、招募方式

(一)单位推荐。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对本单位意向人员可以进行择优推荐;

(二)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自行选择参加招募。

1.线上:登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官网在公示公告栏点击公告下载附件《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益心为公”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居民身份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

2.线下现场填写。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321办公室现场领取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联系方式。

六、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公益诉讼志愿者将持续招募,有意向的志愿者可在正常工作日致电联系部门及联系人登记报名。

经筛选后,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与其取得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5月10日

有意向报名的个人或由单位推荐的人员,将附件材料进行邮寄或前往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321办公室提交。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26号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

联系部门:矿区分院第二检察部

部门电话:0931-8323883

联系电话:13993103909

指定邮箱:575836987@qq.com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 志愿者报名表

姓名


籍贯


民族


2寸彩色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性别


学历


毕业院校


学位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职业类别


行政职务


任职时间


职级


任职时间


擅长或关注领域


是否具有法学专业或法律工作背景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是否为人大代表

全国¨省¨市¨县区¨

否¨

是否为政协委员

全国¨省¨市¨县区¨

否¨

是否为人民监督员

是¨否¨

是否为特约检察员

是¨否¨

主要工作简历


奖惩情况


所在单位(所在社区)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矿区分院第二检察部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矿区分院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附身份证复印件(备注:“仅限于志愿者报名使用”字样)、学历证明复印件(备注“仅限于志愿者报名使用”字样)、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