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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分院制定印发 《检察人员业务研修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09-30 17:48: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提升检察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检察人员理论和实务研究能力。近日,分院制定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检察人员业务研修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起草后,认真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并进行了充分吸纳,经分院检委会审议通过,《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办法》分别明确了业务研修的概念、业务研修的对象、业务研修的组织开展形式和业务研修的完成期限、并进一步对业务研修内容以及如何增强业务研修制度刚性做出了规定。

该《办法》既是一项加强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的工作机制,又是一种以研促学的业务培训方式,也是展示和评价检察人员专业水平的重要形式。通过研修,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在司法实践中解决检察理论疑难问题的能力,增强业务研究的应用性时效性,推动检察理论和实务创新,以此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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