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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机构职责

时间:21-11-09 11:01: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暑、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制定实施本院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本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块算。负责本院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本院网络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安全工作。

第一检察部  负责办理全省涉环境资源类二审刑事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第二检察部  负责办理全省涉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本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矿区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第三检察部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监控、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组织开展本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

政治部 负责本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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