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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矿区分院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时间:21-12-08 12:00: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矿区分院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近日,为保障检察办案和疫情防控两不误,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向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提起的两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以线上方式调解并达成协议。

为减少人员的流动、聚集,在不影响案件办理效果的情况下,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视频远程向被告人阐述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危害性,重点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规定进行了解释,从公共利益出发,从情理与法理上释法说理,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两案被告均表示愿意履行全部诉讼请求,积极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鉴定费,并就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此次线上调解,是矿区分院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情况下,隔空办案的新尝试,非接触式的线上调解既保障检察工作的有续开展,又有效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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