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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公检法司多方协作配合促调解

时间:21-12-08 12:03: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公检法司多方协作配合促调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近日,在甘肃矿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矿区分院在定西市安定区就一起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庭前调解。

经与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协商,矿区分院邀请本案办案民警、被告所在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在被告家门口的司法所参与了庭前调解。这是矿区分院首次邀请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共同配合调解,在公检法司多方耐心细致的明理释法下,消除了被告人的抵触情绪和后顾之忧,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本次调解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被告人表示通过公检法司多方的耐心讲解,已深刻认识到了非法猎捕国家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明确表示将如期赔偿受损的公共利益,并将以其自身违法行为作为反面典型,主动参与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宣传。该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庭前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矿区分院在今后的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将继续加大与法院、公安、司法机关等多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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